招生考试

财务和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学位和学科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他

1.4.2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1.4.8.6 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21)

发表时间:2021-10-08    来源:科研处

       为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依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我校设置校学术委员会。

武汉东湖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最早成立于20111025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精神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学术委员会进行了多次调整2021年9月22日成立了第四届学术委员会

其工作内容是:负责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科学研究计划,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等进行审议负责学校学术成果和科技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学校科研团队或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和验收报告,学校自主科研项目等进行学术水平评定。负责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学校预算决算中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及使用,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等提出咨询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或受学校委托,对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科研项目立项、科研基地(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等事项进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10余次。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调查评判,推进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指导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和促进校内外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学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