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依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我校设置了校学术委员会。
武汉东湖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2023年,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有效履行校学术委员会职责,积极做好各类基金、项目、奖励的评审工作。校学术委员会对各类基金、项目和奖励申报的推选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质量,积极为学校重要学术事务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加强对学科融合创新的引导和鼓励。2023年2月,调整了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2023年7月,增补了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或受学校委托,对学校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等事项进行讨论、咨询等10余次;完成2次论文撤稿调查核实工作;指导78场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和促进校内外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